想知道江西赣州的经济适用房是什么样的人可以拥有,又是什么价格,赣州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那些流程?
1、想知道江西赣州的经济适用房是什么样的人可以拥有,又是什么价格
需年收入小于等于6万的家庭,当地户口才可购买。 在赣州长期发展的新赣州市民可以申报!。
2、赣州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那些流程?
关于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06〕3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公开出售及售后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13号)、江西省建设厅《关于赣州市中心城区2007年首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方案的复函》(赣建房[2007]47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 居民 军人 下岗工人 农民 残疾人 妇女 老年人 办理条件 (1)申请范围:户籍在章贡区(赣江、解放、南外、东外街道办事处,水南镇)范围内的城镇家庭,均可对照规定的申购条件和程序进行申购。 (2)申请条件:
1、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章贡区(赣江、解放、南外、东外街道办事处,水南镇)范围内城镇常住户口1年以上; (2)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线以下。2007年,中心城区中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为7871元; (3)申请家庭为无房户,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2007年为人均15平方米以下。 计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家庭成员,必须在中心城区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 符合上述条件的无房户、危房户以及烈军属、市以上劳动模范可优先申购。
2、凡具有下列情形之1的,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已参加集资建房的; (2)已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含安居工程住房)的; (3)已参加过房改购房(含在外地已参加房改购房的)的; (4)单位奖励赠送住房的。 申办材料 申请人应向现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村)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赣州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评议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或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出具的收入证明; (2)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出具的现住房情况证明,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租住公房或者私房的租赁合同,无房户应当特别注明; (3)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同住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1寸彩色照片(1张)。 (4)其他必要的有关资料。 办理程序
1、社区居委会(村)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社区居委会(村)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或者补全的全部内容。
2、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社区居委会(村)及时进行审查并组织本社区居委会(村)居民、申请人所在单位领导、同事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应在申请人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社区居委会(村)签署意见后,将全部申请材料移交所属街道办事处(镇)。 第1次公示时间:2007年8月21日—2007年8月27日。 (2)街道办事处(镇)初审
1、初审时间:2007年8月28日—8月30日。
2、街道办事处(镇)收到社区居委会(村)移交的申请材料后,组织申请人填写《赣州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表》。
3、由街道办事处(镇)对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状况等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或相关媒体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镇)签署意见后,将全部申请材料移交市房管局。 第2次公示时间:2007年8月31日—2007年9月6日。 (3)联合复审
1、复审时间:2007年9月7日—2007年9月16日。
2、市房管局收到街道办事处(镇)移交的申请材料后,会同章贡区政府、监察、公安、民政、各街办等部门组成联合审查小组,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审查。
3、经复核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房管局在申请人现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和相关媒体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房管局进行登记汇总,并报市政府审批。 第3次公示时间:2007年9月17日—2007年9月23日。 (4)政府审批
1、审批时间:2007年9月24日—2007年9月28日。
2、市政府对市房管局呈报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进行审批后,向申请人核发《赣州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摇号通知单》,即申请人取得申购资格。 上述负责审查的单位(部门)应通过邻里访问、入户调查、查档取证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调查。调查人对调查确定的情况负责,提供相关证明、审核结论性材料的单位(部门)对其出具的材料负责。
3、申购、摇号 (1)每1户取得申购资格的家庭只能购买1套经济适用住房,由市房管局根据房源总量和申请登记的类别比例进行分类。1般情况下,申请家庭申购的户型原则上为:
1、现有家庭人口1人的,1居室;
2、现有家庭人口2-3人的,2居室;
3、现有家庭人口4人(含本数)以上的,3居室。
4、符合申购大户型条件的可以申购小户型。 (2)取得申购资格的家庭户数少于或等于经济适用住房可售套数时,申请家庭即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购买房号;取得申购资格的家庭户数大于经济适用住房可售套数时,通过公开摇号方式1次性确定购买人和所购买房号,并摇号确定中签数的15%为轮候购买家庭。 (3)在市公证处全程公证,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申请人代表的监督下,采取电视现场直播公开摇号方式,按不同申购户型分别摇号,确定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及购买房号。 (4)取得申购资格的无房户、危房户、烈军属以及市以上劳动模范家庭有优先购买权,其他申购家庭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购买房号。 (5)摇号时间安排:
1、第1批742套定于9月29日公开摇号。具体位置为章江新城区赣江源大道J17-2地块;户型情况:1居室约14套,建筑面积42.77㎡—58㎡;2居室约364套,建筑面积72.18㎡—84.7㎡;3居室约364套,建筑面积87㎡—89.9㎡。
2、第2批1225套拟定摇号时间为2007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定,具体位置为章江新城区赣江源大道J22-
7、J16-2地块。户型情况:1居室约60套,建筑面积42.77㎡—58㎡;2居室约576套,建筑面积72.18㎡—84.7㎡;3居室约589套,建筑面积87㎡—89.9㎡。 (6)摇号确定购买人及购买房号后,由市房管局向摇号确定的购买人核发《赣州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购买人应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办理购房手续,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购买权,且两年内不得再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7)凡承租直管公房的购买人,在办理好购房手续,新房交付使用1个月内必须腾退承租的直管公房,否则不予办理所购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证,同时依法终止直管公房的租赁合同。 (8)摇号落选的申购家庭,今后仍需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1年内无需重新审核,直接参加公示和摇号;两年内不再提交相关资料,经重新审核符合条件的,参加公示和摇号。公示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立即取消申购资格。 (9)新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上市交易、出租、改变使用性质、用于商业性经营、仓储等非居住性用途。如确需出售,由政府按届时同地段、同品质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回购。
4、购买人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或者伪造有关证件、证明而购得经济适用住房的,在收回其购买的住房后2年内不得再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凡通过弄虚作假骗取经济适用住房的,1经查实,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依法追回经济适用住房,并提请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进行处理。对参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经查实后1律追究相关责任。(举报电话:0797-822352
5、8391364)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收费标准 无 承办机构 社区居委会(村)首先接收到申请材料后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详见当年市政府公告 联系方式 具体见每年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公告》 监督电话 举报电话:0797-822352
5、8391364。
3、申请赣州经济适用房要办哪些手续?申请结果如何查
众所周知现在的经济适用房比任何的房屋还要便宜,所以现在有很多人都喜欢购买经济适用,就算在赣州也不例外。说到经济适用房,下面我们就来说1下申请赣州经济适用房要办哪些手续,以及赣州经济适用房申请结果如何查询。 申请赣州经济适用房要办理手续 1.经济适用房申购手续要按照申请、登记、公示、审批的办法,分批次批准购买赣州经济适用房。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赣州经济适用房: 2.赣州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持本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赣州房管局申请办理赣州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赣州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3.赣州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如实填写赣州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且备齐所需材料,向申请人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手续后。 4.无工作单位的需要向赣州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报赣州房管局审核后,由赣州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赣州经济适用房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赣州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5.赣州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赣州房地产联合信息网上公示15天。 6.赣州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1批次赣州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赣州技术研发选房顺序; 7.申请人持批准的赣州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赣州经济适用房选房顺序号,向赣州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 赣州经济适用房申请结果查询 1.上赣州经济适用房网站查询赣州经济适用房申请结果; 2.到赣州经济适用房的房管局公布栏查看; 总而言之,经济适用房比其他房屋还要便宜,但是申请赣州经济适用房的流程并不复杂。在申请赣州经济适用房之前1定要知道赣州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以及赣州经济适用房申请结果查询,这样可以让你更快申请到赣州经济适用房。以上就是我对赣州经济适用房知识的整理,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帮到你。
4、赣州经济适用房申请
根据市政府研究决定,2010年,赣州市中心城区不再新建经济适用住房。2009年新建任务因受到征地拆迁影响,目前,仍在建设之中,其中开发区负责建设5万平方米,地址在赣州市经济开发区赞贤路北侧、西津路东侧,目前已陆续开工建设。 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受理、摇号分配等事项,要等政府发布《公告》后才能办理。
1、具体申请时间、申请范围、申请条件均以市政府公告为准。有关经济适用房申请的具体事项可到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官方网站中浏览,网址:www.***.cn
2、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程序具体如下:
1、受理。首先申请人向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赣州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评议申请表》,并提交有关申购材料,社区居委会(村)对其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进行1榜公示;
2、初审。社区居委会(村)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材料移交镇政府(街办)后,镇政府(街办)组织申请人填写《赣州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表》,并对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进行2榜公示;
3、联合复审。市房管局收到经2榜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材料后,会同相关部门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审查。经复审符合条件的进行3榜公示。公示后经市政府审批同意,由市房管局核发摇号通知单。
4、公开摇号后,由市房管局核发中签户购买通知单。http://**/mayor_dis.asp?id=yj200912****511560675。
5、赣州廉住房、经济适用房
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都需赣州本地户口。你的情况只可以申请赣州新市民公寓。
6、我的条件可以申请赣州经济适用房吗
现在没有经济适用房了,只有廉租房跟公租房。 赣州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的申请资格:申请家庭的户籍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即赣江、解放、南外、东外、黄金岭等5个街道办事处和水东、水西、水南、湖边、蟠龙、沙河、沙石、潭东、潭口等9个建制镇辖区范围内的城镇家庭,并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申请家庭中至少有1人取得中心城区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必须在中心城区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2)家庭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的低保户。 赣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资格:申请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中心城区城镇户籍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无中心城区城镇户籍的,至少有1人应在中心城区连续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提供在中心城区的同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均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2)申请家庭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中心城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含)以下,即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145元(含)以下,且申请家庭的年人均储蓄存款为中心城区年人均储蓄存款的2.5倍(含)以下,即年人均储蓄存款为32730元(含)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