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保定公租房截止日期,保定莲池区公租房有哪些小区

2022年保定公租房截止日期



1、2022年保定公租房截止日期

2022年10月18日。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度设局发布《2021年度保定市主城区公租房选房分配》中规定,2022年保定公租房的截止日期是2022年10月18日。 公租房1般指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2、保定莲池区公租房有哪些小区

保定莲池区公租房的小区有龙湾小区,龙泉小区,荷合小区和华园小区等。



3、保定公租房申请条件2021?

答:

1、保定公租房申请条件:(1)、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1789元。

2、申请人家庭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在市区内无任何形式的商业用房和住宅建设用地。

3、必须年满十8周岁,并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或由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2)、城市中等偏下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1789元。

2、申请人家庭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在市区内无任何形式的商业用房和住宅建设用地。

3、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1年以上,且在本市实际工作或居住。

4、徐水区、满城区、清苑区居民申请保定市主城区公租房的,需公司注册地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3)、新就业职工

1、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1789元。

2、申请人家庭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在市区内无任何形式的商业用房和住宅建设用地。

3、必须年满18周岁且未婚,具有本市户籍,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注意:1.非保定市竞秀区、莲池区、高新区户籍人员,且不在以上3区工作、居住的,不接受申请。2.无论父母有没有房,只要是本市户籍满18岁的单身青年在保定市主城区工作居住的,可自行申请公租房,不需要提供家庭其他成员资料。

3、必须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2、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4、保定公租房2022啥时候申请啊

5月与10月。根据查询相关资料得知:公租房申请时间1般是5月和10月,分两批进行申请。公租房只有1些中低收入人群才可以享受到。公租房1般指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5、保定公租房有哪些小区2022

缙云新居、碚都佳园、两江名居等。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2022保定公租房共有21个公租房小区的房源。缙云新居、碚都佳园、两江名居、金凤佳园、9龙西苑、城西家园、民安华福、樵坪人家、龙洲南苑、云篆山水、学府悦园、康居西城、美丽阳光家园、幸福华庭、半岛逸景·乐园、城南家园、江南水岸、空港佳园、空港乐园、民心佳园、康庄美地等。



6、保定公租房申请条件2021?

答:

1、保定公租房申请条件:(1)、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1789元。

2、申请人家庭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在市区内无任何形式的商业用房和住宅建设用地。

3、必须年满十8周岁,并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或由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2)、城市中等偏下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1789元。

2、申请人家庭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在市区内无任何形式的商业用房和住宅建设用地。

3、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1年以上,且在本市实际工作或居住。

4、徐水区、满城区、清苑区居民申请保定市主城区公租房的,需公司注册地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3)、新就业职工

1、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1789元。

2、申请人家庭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在市区内无任何形式的商业用房和住宅建设用地。

3、必须年满18周岁且未婚,具有本市户籍,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注意:1.非保定市竞秀区、莲池区、高新区户籍人员,且不在以上3区工作、居住的,不接受申请。2.无论父母有没有房,只要是本市户籍满18岁的单身青年在保定市主城区工作居住的,可自行申请公租房,不需要提供家庭其他成员资料。

3、必须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2、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相似内容
更多>